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在服务期限内有权使用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甲方使用未米EDM邮件系统平台不得损害利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暂行规定》及其他的法律、法规、规章。如违反相关规定所产生的影响及后果由甲方承担,经书面通知甲方而甲方仍不改正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甲方剩余金额不予退还。
甲方自行管理EDM邮件系统平台上的虚拟空间,可以利用EDM邮件系统平台进行许可电子邮件发送和用户行为跟踪分析等。
甲方承诺不进行下列行为:
1)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乙方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2)利用EDM邮件系统平台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散布垃圾电子邮件(SPAM)、违反法律法规的任何内容(信息)、违反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的信息、博彩有奖游戏、违反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3)其他超出乙方服务范围或者是禁止的行为;
甲方对进行或违反“甲方承诺不进行的行为”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并对不规范的操作所引起的问题以及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在使用乙方EDM邮件系统平台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及负责使用EDM邮件系统平台的管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甲方遗忘或泄露管理员密码,必须持企业有效证明,向乙方申请填写《未米EDM邮件系统平台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支持、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0、甲方需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本合同所称EDM邮件系统平台及服务器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为甲方提供EDM邮件系统平台的租用并进行EDM邮件系统平台的日常维护。
乙方在甲方交纳会员开户费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甲方的开户设置。使用密码会以EMAIL形式发到甲方管理员EMAIL邮箱中。
乙方应该保证合同期内系统的正常使用,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中止提供服务的,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三、免责:
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战争、流行疾病、有关部门政策的重大调整等,双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如乙方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如:当网络服务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铁通等)对其运营的网络进行特别调整或业务政策进行变动时,乙方不承担由于运营商的变动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五、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因甲方过错和/或甲方提出合同外要求等原因而致使合同非正常履行,乙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不退还服务款项,本合同即告终止。
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的使用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使用EDM邮件系统平台的障碍,甲方均认为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也不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不应承担责任。但因乙方服务器存在缺陷、漏洞或上述事件发生后,乙方不采取合理措施造成的扩大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甲方有权追偿损失。
六、争议纠纷:
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起诉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双方的保密范围内信息(乙方的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内容、渠道政策、价格信息、操作规程等,甲方的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邮件地址信息、邮件模板、营销策略等)进行信息严格保密,甲乙双方不得将上述信息秘密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在本协议以外的其他任何事务中使用或加以利用。
违反本条约定的,应当就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及网址送达。任何一方如果变更上述信息,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邮件到达对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以网站公告方式送达的,网站刊登出公告之时视为送达。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保密条款、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方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